一、前言

 

  我要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這是一個yes-no question,你們必須老實的回答我,可以嗎?我先用英語問:

  "Did you stop beating your wife? Yes or no?"

 

  各位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的詭異之處?我再以國語來問:

「你是不是已經不再毆打你的太太?是還是不是?」不論你的回答是”是”還是”不是”,你都已經承認了你曾經毆打你的太太。回答這個問題時,一不小心你就被冤枉成為a wife beater

 

  這種問題在語意學上屬於”前置假設”的命題(Presupposition)。在檢察官詢問嫌犯案情的時候,常使用這種技巧而使得嫌犯在沒有提防的情況下洩漏了案情。例如他可能問了一陣子而得不到嫌犯的口供之後突然說:『既然你說這個案子不是你做的,你與本案完全無關,上個月中正路的那次槍擊事件,我假定也不是你籌畫的,那帶頭的是誰?』嫌犯在經過一長串的疲勞詢問之後,除非是非常老練沈著的人,如果他真的有參加的話,很可能會回答說:「那是黑狗熊他們做的,我只是負責開車而已。」

 

  連說母語,別人都有可能"put their words into your mouth"(即誘導你怎麼說),那我們在和外國人在一起使用他們的話之時,就更容易被誘導而上當了。上個月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說在美國有一位十幾歲的華裔少年努力向各界爭取聲援,以洗刷他老父的冤情,他父親可能因為英語程度不好,沒有把幾個關鍵性的問題對警方交待得很恰當而被判決有罪。在美國,當你因牽涉到某件違警或刑事案件而被「帶」到警察局去時,如果你對自己的英語溝通能力沒有把握,你最好保持沈默,因為在美國這類的被告在法律上有緘默權,也就是不說話的權力。當然你也有說話的權力,可是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可以在法庭上用來對付你。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只說:"I need a lawyer who knows my language.or Mandarin"

 

  請問對於我一開始問的第一個問題該怎麼回答?"Did you stop beating your wife?"應該用"Neither No nor Yes"即「以上皆非」來回答。這時,你大概不需要律師吧!

 

二、遣詞造句的重要

 

  我國的外交耆宿劉鍇大使曾經在談到外交官的重要條件時,指出「精通語言」乃屬首要。而曾任我國外交部禮賓司長的歐陽璜說「所謂『精通語言』,應有兩個含義:第一是造詞遣句,辯才無礙;第二是熟諳外交,肆應多方。」談到遣詞造句,據說清朝的曾國藩在洪楊之戰後,一蹶不振,部門一役之前,軍事屢經挫敗,乃擬奏稿向清廷請罪。他並就奏稿之內容相商於李鴻章。李乃就稿中之「屢戰屢敗」一詞改為「屢敗屢戰」。兩詞文字相仿只是順序不同,但前者予人「節節敗退」的感覺,後者卻使人覺得其「越戰越勇」。後來清廷不僅免予議處而且還為此表章他的奮戰之勇。可見遣詞造句的重要性。從李鴻章的例子,我們也知道,與人溝通時,要說什麼固然是很重要的事情,如何去說你想說的事情也是一樣重要的。

 

三、語言知能之內涵

 

  當我們知道一種語言,我們到底知道了那些事情?一種語言的知能(Language competence)包含了語言的組織性知能(Organizational competence)和其功能性的知能(Functional)或者是實用性的知能(Pragmatic competence)。前者使我們知道用什麼去表達和理解,後者則使我們知道什麼樣的表達方式具有什麼功能,及什麼時機最適合於使用什麼方式來表達。

 

  一般人學外語時,常常只學了文法結構和篇章組織的部分,如詞彙、語音、句法、修詞和段落章節等。至於語言的功能性內涵,如用什麼方式去指引人做事,去解決問題,去表情達意,或用什麼方式去請求或命令,去感謝或道歉等,大都較少學到。更進一步的,要學到外語中的地區性或方言上的差別用法,不同場合中之正式與非正式用法之分,代表不同社會階層或族群背景的用法,甚至是含有文化歷史典故的象徵性用法,等等。這些則是很少外語初學者能掌握得到的。

 

  簡而言之,目前國內不少教室中正式的外語學習常停在於對語言中之結構的了解。這種情況就如同我們要蓋一棟房子,只蓋到房子的外在結構体和隔間完成就停工了。至於建築物中之水電、空調、裝橫等都還不曾思考過,更不用提各個空間內之家俱和擺飾了。這樣的一棟房子只適合當倉庫用而不能住人。一種外語只學到這個層次就像我們學了一些外語後只能記得一些文法規則和單字片語等片斷的材料而不能被靈活使用一般。簡而言之,我們對外語之學習之最大問題之一是,不夠深入徹底。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個人的語言能力可分為知覺性的(Perceptive)和產生性的 (Productive)兩類。前者,如聽和讀,較屬於被動的判斷能力;後者如讀和寫,則偏屬於主動的創造能力。對一位外語的學習者來說,知覺性的能力對使用者所要求的負擔比產生性的要輕。因此,一般人會感覺「聽和讀」會比「說和寫」容易一些。而就聽和讀之間,又有人覺得「讀」會比「聽」容易一些。嚴格說來,一個人的語言知識(Competence)和其使用語言之能力會有很大的差距。這從母語之使用即可知曉。此外,這些差別和你所受到的語言訓練之內容與方式有關。假使我們要以溝通為學習外語的主要目標,那麼在學習的內容和方式上就必須調整。換句話說,我們學了結構性的語文知能之後,不要忘了它的功能性知能。如此才能使得所學能為我們所用。

 

四、談話語句中非文字的訊息

 

  我們在談話之中,說話的速度、停頓時間的長短、音量的大小、音高、和語調的變化、等都有承載豐富且重要的意義與情緒的功能。

 

  來自底特律的Bob和來自紐約的同事談話時,他的話一直被他的同事打斷,因為他在每句話之間停得比那位同事所預期的還久。他的同事就會很自然的把話接下去。可是當Bob和阿拉斯加的Athabaskan印弟安人講話時,幾乎都是他在講,對方在聽。因為當地的印弟安人講話的步調比他還慢。

 

  有一位來自德州的美國婦女,在家鄉被認為是外向而有自信的人,她去華盛頓D.C.找到一個管理宿舍的工作。當所有的宿舍員工一起開會時,她一直企圖想搶機會發言,可是她從沒有成功過。主管和同事們都認為她害羞愄縮。在年終的考評會上,主管要她接受增強自信的訓練,因為他們認為她,不太敢講話。由此可見在說話時,速度在零點幾秒的些微差別,也會造成對生活那麼大的衝擊。

 

  說話時音量變大可以表示語意的轉折,如「等等,我有話要說」或「等等,我還沒說完,」,它也可表現情緒上的增強,如變得激動或生氣時,音量會變大。當音量變小時,可以反映出兩段用詞不同但用意相似的功能。即,較小聲的一段是前一段的相等意思。如,「每個單位的同仁只要做好你單位內部的工作即可,至於各單位之間的連繫工作,由張三來做,換句話說,『其餘的人只要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就行了。』最後一句的音量常會降低。小聲也可表示,「我已說完,接著該你開口了」。或者是表示「我實在不好意思說這些話。」此外,放低音量有時是表示對長者或高位者的尊敬,或者表示,這個場合是較嚴肅的。如喪禮中,說話的速度較慢,聲音較小,較低沈,而使人有莊嚴肅慕之感。

 

  因為說話聲音的大小可以有很多重的意思,而且生長在不同地區的人,對習慣聽到的談話音量之大小的感受不同,因此,不同地區的人談話時有時會造成一些誤解。

 

  有一位來自西臘的男人和一位美國女人結婚,後來卻發現彼此不能適應。問題在於這位先生認為他太太說話的音高變化平淡到幾乎難以令他忍受的地步。特別是在他們發脾氣時,他太太的說話音調還是那麼單調。原因出在這西臘先生習慣於西臘人說話時音調的巨大變化。尤其是一般西臘婦女說話時的音調變化更明顯。很不幸的是他太太過於平淡單調的說話方式使他受不了了。

 

  當說話的音調提高時,可表示要問問題,表示不確定或要求認同許可。當然我們也有對音調所表示的意義產生誤解的時候。例如,當一位女士被問到「What would you like to drink?」時,答說「White wine?」這可能是指"White wine, if that's convenient."但是可能會被誤以為是"I think I want white wine but I'm not sure."前者表示徵求對方的意見,後者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我們判斷一個人的態度是否有禮貌,常會根據他說話時在音高上的微細變化來決定。我們在與人談話時,幾乎都會表現或者期望對方認可我們的能力。在音高上的小變化會使我們感覺對方是在懷疑我們的能力。例如當我們要透過總機打國際電話時,總機小姐會問"What's the number, please."你說了電話號碼,對方聽不清楚,再說一遍,仍不清楚。她若變得不耐煩時,會把"number"這個字的音調提高,而變成"What's the NUMber, sir."你聽了之後自然會感受到她的情緒變化。

 

  由於說話時語句中之速度、停頓、音量、音高和語調等都能表達很重要的意義,要學習一種外語,對於這些語言中的微妙又重要的因素,絕對不能忽視。又由於這些因素不容易用規則來描述清楚,而且因不同語言文化和地區族群而規則又會有所差別,在學習外語時,非常不容易學好。通常我們說一個人對一種外語在這方面的能力強時,就說他具有較接近Native speaker之直覺(Intuition)。這種直覺性能力的學習不是靠死記規則而來的,而是靠直接大量地暴露在目標語言的真實情境中,慢慢地感受而習得的。

 

五、禁忌的語言和婉詞

 

  每一種語言之中都有它的禁忌用語。有些禁忌用語的種類是很多民族國家地區所相似的,例如,罵人的話(four letter wordsF-words)與性(sex)和排泄(物)(excretion)有關的用詞都是屬於不可明說的語言(unmentionables)。也有些禁忌用語是因民族、宗教、或歷史、國情等之背景不同而有所不同的。例如美國人對種族膚色和對男女性別差異的用語,就比亞洲地區國家的人要謹慎得多。在美國,除非引述歷史,nigernegro一詞絕對不能再用,目前使用blackAfrican-Americans。對於廁所一詞英文中就有很多用語是為了避免太直接而產生的婉詞(Euphemism)。你在電影院問帶路員(ushers)或加油站問店員"lounge""rest room"在哪裡時,你並不是真的想去躺下或坐下來休息(lounging or resting),而是為了內急。(而中文的「內急」一詞本身就是一個婉詞。)Toiletjohn是較早時期的婉詞,現在在美國較少使用。在美國的家庭之中"bathroom"是人們一天中要去很多次的地方,並不是他們特別愛乾靜,一天洗了很多次澡。女士們在餐館中,會去powder room,也不一定是全為了補裝整容。在國際機場或其他的許許多多公共場所,我們都會看到Men's roomLadies room。因為在公共場所,地方較大,必須男女有別,因此menladies就必須分開。在飛機上,或其他空間有限之處,就不能再分了。就只好叫toilet, bothroom或lavatory

 

  其實對洗手間的用語,在英國和美國是有分別的。在英國toilet最通俗,lavatoryWC已較過時了,loo是通用的非正式用語。Public conveniences是公廁的正式稱乎,其中男用的叫the gents(即gentlemen's之簡省),女用的叫the ladies。在美式英語中,bathroom,restroom,washroom相當於英式的toilet,而john則是較不正式的,如英式的loo

 

為了委婉,有時要去洗手間,你的朋友會說"Excuse me, necessity is calling me!"當你的朋友這麼說時,千萬別問"Who is calling you?"

 

  提到錢就傷感情,金錢和收入也是一般社交場合不宜太直接使用的字眼。不只是在談話的話題上不要問人的財產和收入,連必須在生意上提到金錢或收費時,我們會聽到,"How would you like to be charged?"在書信上會看到"We beg to call your attention to what might be an oversight on your part." "We would appreciate your early attention to this matter.""May we look forward to an early remittance?"。這一類的委婉說法(circumlocutions)就是為了使對方感覺舒服一些的作法。

 

  男人最怕人提到收入,女人最怕人提到什麼?Age!"How old are you?""What's your age?"來問13歲以下的小孩可能不會有問題,如果遇到早熟一點的小女生,你可能會收到一句"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關你何事!)相反的,對女人最忌諱的地方,如果善加應用,卻會有意外的收獲。如果一位女士主動提到她的年紀,你對這位明明已經超過五十歲的女士說"Are your kidding me? I thought you were at your early 40s."(我以為你才40出頭呢!)對方還會為此高興不已呢。

 

  社交詞令真是不容易學,許多人明明愛錢,卻又不能提到money一詞,人人都終究難免一死,偏偏我們不能提到死字。英文中,die這個字太過於直接,因此,一般就用passed away來代替,另外像"went to his reward","departed,""gone west"等也是被用來表示逝世的意思,美國人也常用"Kicked the bucket"表示死亡之意。中國人避免用”四”這個字,因和「死」這個字的音相近。在閩南語中的”去蘇州賣鴨卵”也有相同的意思。

 

  在女權運動普遍受到重視之後,英文中原來以男性為中心的用語也漸漸的被改為中性的字。例如,以前人類歷史似乎都是男性締造的,因此,「歷史」叫history,即His-story,而不是Her-story。許多團体、委員會的負責人或會議的主持人,叫chairman,現在則以chairperson或乾脆用chair來代替。當然也有人用chairwoman的。連代名詞的使用也都有所改變。例如,one, someone,everyone之所有格以前用his,現在不少人改用their,或者以hisher並用的方式來表達。因此,我們會聽到這樣的句子:"Everyone should have their report ready by Monday."如果,我們沒有注意到這種差異,有可能會受到較敏感的女權運動或信仰者的抗議。

 

  宗教中的聖名不可被直稱,因此,英文中,就用Gee來代替Jesus,用gosh almighty來代替God Almighty,用gosh darn來取代God damn而魔鬼也因為太可怕了,也不好直接稱呼,因就把devil稱為the deuce, the dickensOld Nick

 

  還有一些帶有種族偏見或社會價值判斷的用詞也要小心使用。例如媒體或有禮貌的人都會使用Hispanic來代替Mexican這個具負面含意的名稱。而那些以西班牙語為母語或來自墨西哥的美國人,通常都自稱為ChicanoLatino。以前管流浪漢叫bums,現在都改稱street people, homeless,或displaced persons。因為bums有「懶惰、不知上進而理應淪落到失業又無家可歸的下層社會遊民」之意。相似地,酒鬼"drunkard已被problem drinker取代了;junkie「染上毒癮者」也被substance abuser「藥物濫用者」取代。原來被稱為idiot「白痴」的人,後來被稱為retarded「智能不足者」,現在又被改稱為developmentally disabled「發展上之傷殘者」。

 

六、求同又求異的人性需求

 

  哲學家Schopenhauer以豪豬(porcupines)過冬的情形來說明個人與群体之間的關係。在寒冷的冬天裡,豪豬為了取暖會擠成一堆。但是當他們一接近時,他們的刺就會刺到別的豪豬身上。因此,他們就會把距離拉開一點。然後他們又會覺得寒冷一些,就又會想再靠近一點。

 

  他們不斷地調整彼此的距離。他們彼此靠近是為了求得舒適。可是為了求舒適而與他人太過於接近時,又可能會受到傷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極為錯縱複雜的。我們希望從被人了解的情況中求得安慰,也會因不能完全被了解而感到痛苦。我們會因為和他人不同,即獨特,而感到欣慰;同時也害怕因和群体中之其他人太不一樣而受到排擠。語言是這種追求具有團隊歸屬感之親密關係(involvement)和追求獨立自主(independence)的兩種心理需求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媒介之一。學習外語也應了解,不同文化所反映出來的人際關係中,個人對牽連或獨立之需求尺度的不同。西方人尤其是美國人特別重視人的個別性(individuality)和自主性。這和亞洲地區一般人重視連繫關係的個性有很強烈的對比。

 

  個人最近認識一位來自美國加州奧克蘭年約四十歲的女士。她頭一次來台灣,兩個星期之後,我問她的感受如何?她說大家都對她很好,可是她很不習慣這種周圍的人對她過度的体貼的作法。例如,吃飯時,為她挾菜勸食、替她盛湯,上街購物替她拿小東西…等等動作。她覺得自己應是可以獨立自主的判斷,要吃什麼、喝什麼,也有足夠的能力處理身邊的小事,而不希望照顧他的人太過於接近她,侵犯了她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美國人中,對自主性的需求,男女之間也有很大的差別。這可以從他們談話的方式看出來。美國男性對獨立的需求大過於對社交連繫的需求。因此,他們的談話內容大都是以訊息(information)為重心而較少注重連繫人際關係性質的內容。也因此,即使是子女打電話給父親時,大都是談事情,交換了訊息之後即掛斷。而打給母親時,大都是閒聊,因為母親只想"keep in touch."

 

  美國人這種以訊息為中心(information-focused)的談話方式,影響到他們談生意的方式。他們談生意時喜歡"get down to brass tacks"意即,儘快切入重點,而不喜歡作太多的社交性談話(small talk),而浪費時間。

 

  相反的,對希臘人,日本人或阿拉伯人而言,small talk卻是正式談生意之前,拉近彼此關係的必經過程。

 

  美國人與人交談的習慣,也可以從美國觀光客到國外不善與人討價還價的情況看出來。一般美國人無法了解討價還價(bargaining)背後的邏輯。他們不能了解為什麼一些外國人,如非洲、印度、或南美洲的人,不乾脆把東西定出公平合理的價格來賣。他們不知道在這些地區議價是一種藝術。在議價的互動之中,買賣雙方可以達到彼此對商品與價錢肯定,甚至彼此建立情感的作用。

 

  語言哲學家H.P.Grice曾在以訊息為唯一考量的前題之下的說話規則簡述如下:

 

 1.只說該說的而不說廢話Say as much as necessary and no more.

 

 2.說實話Tell the truth.

 

 3.說相關的話Be relevant.

 

 4.把話說清楚Be clear.

 

  如果說話的原則真是那麼簡單的話,和人談話就太簡單了。這和機器談話沒有什麼差別了。我們與人談話時,除了要考慮Grice的幾個原則之外,還要考慮〝禮貌〞上的問題。語言學家Robin Lakoff就把人說話要有禮貌、要友善之背後的動機說明如下:

 

 1.Don't impose; keep your distance.

 

 2.Give options; let the other person have a say.

 

 3.Be friendly; maintain camaraderie.(fellowship)

 

  第一個原則是尊重他人的獨立性而使之覺得舒適,第三個原則是讓對方加入而使他覺得舒適。第二個原則是則是讓對方選擇要拉近還是拉遠關係。

 

  同樣是為了表示禮貌,也因文化之不同而對談話的互動,會有不同的作法。以上的原則是適用於西方人。就第一條"Don't impose"而言就不適用於中國人。比如說,去一個較傳統的中國人家裡,主人會說,「請坐,我去泡杯茶」。即使客人很渴,為了禮貌,會說,「不用麻煩,我不渴。」同樣為了禮貌,主人會堅持泡一杯茶給客人。也為了禮貌,客人經再三勸茶之後,也喝了。以上這一幕如果看在不了解中國人的外國人士眼中,這主客雙方簡直就是虛偽不實嬌揉造作。在這種文化中,如果客人在主人第一次勸茶之後,立即就喝茶,主人可能會認為他不夠客氣。相反的在勸過多次之後,如果客人仍不喝,主人也會因此而不悅,認為對方不給面子。這種談話的表面意義看來全是言不由衷的用語和行為表現,對西方人來說,實在很難体會。

 

  在中西很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如果一位較傳統的中國人到一個美國人家庭去作客。這位中國人可就有罪受了。如果,主人問說"Can I get you something to drink?"「需要喝點什麼嗎?」客人因為禮貌就回答說:"I'm not thirsty. Thanks."而實際上正渴望著有一杯冰涼的紅茶來解渴。心中正期待主人會再詢問他要喝些什流。可是,兩個鐘頭過去了,也不見對方有所表示,他也只好這樣忍耐到最後離開。相反的,如果客人不懂得主人的話。

主人拿什麼,客人就為了客氣而吃什麼,也會的吃得很痛苦。所以了解不同文化中的禮貌用語,在一般性的交際中,或者在商業性質的談話中,也是很重要的。

 

七、與效率無關的差異

 

  美國人談話時講求直接明快的表達方式,因此,我們常會聽到下列的用語:"Don't beat around the bush." "Let's get down to business.""Get to the point."對美國人來說,溝通是完成任務所需要的工具,只要從字面上的解釋就可以了解別人的意見。因此,他們比較注重言談或書寫的內容而不太注意文字以外的「裝飾」,如,語氣肢体語言或前後文。他們認為言語上的溝通比非語言的溝通重要,寫下來的又比說出來的有份量。因此,在美國商業界,契約、備忘錄、作事程序、估價報告,等都要寫下來才算數。

 

  與美國人的「直接明確」的溝通方式相對的,亞洲人的溝通方式常是較間接的。因此,說話的語氣、手勢或弦外之音,是很重要的線索。而文字的本身常可能是含糊不清,或是有多重的意義及詮釋的可能。亞洲人婉轉間接的溝通方式有助於提高和諧及減少衝突。為了保持禮貌、客氣與尊敬,那些令人有脅迫感的用詞或語氣很少會出現。因此,中國人常說「生意雖談不成,情義仍在。」也因此,同亞洲人溝通,要花更多的時間與耐心。相對的,美國人大多是直腸子,耐不住拐彎抹角的說話方式。如果我們說英語的流暢度本來就不夠,再加上以委婉的方式向美國人出招的話,美國人會很受不了。因此,如果美國人問我們問題,我們又一時無法直接回答的話,最好不要保持沈默。應讓對方知道自己還在思考。這時,我們可以明白的說:"Let me see...,""Hold on a second...," "Let me think about this...," "Uh, how can I say this...,""Well,um...".

 

  當然,我們也有比美國人「直接」的地方。例如,我們在和朋友分開一陣子後,再見面時,常會說:「老李啊,你最近好像發福了!」。這是恭維的話。可是如果我們用相似的表達方式向一位美國朋友說:「You look like you've gained some weight." 對方,可能會不高興的說:「That's none of your business."。你或許會覺得莫名其妙,然後說:"I was just being honest."這樣解釋,對方還是不高興的。因為這不只是直接與間接的問題,而是文化的差異。在某一種語言習慣中是恭維,在另一種語言中卻是禁忌。

 

  有一位西臘少女說明了她是如何與她父親溝通的。如果她想要外出做某件事,例如參加舞會,必須經過她父親同意才行。當她向父親徵詢時,她父親從不說「不可以!」"He never said No."哇!多開明的父親啊,難怪西方的民主政治是發源於古西臘。錯了!其實當今西臘社會仍是滿保守的。她父親雖然從不說「不」,她卻可以很清楚地從父親的話中知道,何時該出去,何時不該出去。如果她父親說:"Yes, of course, go."那麼她就可以很有信心地準備出門了。(你們認為她父親會這樣說嗎?為什麼?)如果她老爸說:"If you want, you can go."她就知道這次行不通了,她就不會外出。當然她父親說話時的語調,臉部表情,等也都提供了很重要的訊息。

 

  我們會覺得,為什麼她老爸對她不夠「坦誠」或不夠「乾脆」?事實上他是很坦誠而乾脆的,只不過是他們的溝通方式是較間接的。日後這位少女和她先生之間的溝通也大致上是這樣的。

 

八、表層與深層意義

 

  我們常會聽到這麼一句話:「I mean what I said.」或者是在說完一段話之後又補充一句"I am serious about this."換句話說,我們平常在說話時也會"I didn't mean what I said. What I really mean is so and so."也就是說,我們真正想表達的意思,常會與我們實際說出來的話之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而這種差異並不是從語言教材中學得到的,因為說話者所要傳達的意思,並不是存在於語言或文字之內,而是超越在語言文字之外卻又不能完全獨立在語言文字之外。例如,美國人在一般性、非很熟的朋友間的社交談話中,兩人要分別時,會禮貌性的說"Please drop by my office next time you come to LA."(如果說話者住在LA或在LA上班的話。)可是如果你把這句話當真的話,即"Take it seriously, or literally."當你下次碰巧去了LA,事前沒有和對方約好就到了他的辨公室,你就會發現對方會顯得很驚訝,接著可能會讓你覺得他怎麼會變得如此的冷漠,不像上一次見面時一樣的熱情。最簡單的答案是:他並沒有預期你會來。可是上次兩人見面時他說的話又是怎麼回事呢?難道他只是言不由衷地隋口說說而己嗎?這是一般美國人在這種時候的典型表達方式。他並不是有意地耍你,這也不代表他是個常講話言不由衷的人。而是當美國人在使用這一類型的社交用語時,其涵意,通常都不在這些用語的文字意義之上,而是在文化層面的意義之上。從以上的例子,我們也可以引伸到語言在文字表面之外的另一功能,即比喻或引喻。語言學家瑪麗、拜森(Mary Bateson)曾說「沒有什麼東西比引喻更能夠影響人了。」引喻對人所造成的影響,常遠比平鋪直述、單刀直入式的描述所造成的影響要大得多。在數學或物理學上,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一般會認為是直線。但是在人際溝通上,從說話者心中的意念到聽話者的行為反應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往往不是直線,而是經過多次轉折之後的曲線。因此,我們常會聽到雙方在溝通失敗之後聽到這樣的評論:「如果他說話客氣一點(即委婉一點),我就不會一口就回絕他了。」或有人說「他這個人就是個性太直,說話不懂得含蓄一些,所以常得罪人。」如此可見,在說話時,有時引喻或婉詞所能造成的影響力比直接敘述的效果還要大。

 

  在1991年的波斯灣戰爭前,美國人使用了幾個很有深意的名詞。在還沒有與伊拉克開打之前,全美的媒体都使用「沙漠盾牌」(Desert shield)這個名詞;可是當作戰開始之後,他們就立即改用「沙漠風暴」(Desert storm)。前一個用詞給人的感覺是他們(即以美國人為主的盟國)的目的是要保護大多數的阿拉伯國家免於被伊拉克侵略。第二個用詞,卻使全美國之民心,特別是戰士們的心,為之振奮起來。聯軍部隊所代表的,是如史瓦茲.柯夫將軍所言的「自由的颶風」。他們要把伊拉克的入侵武力整個掃出科威特。「風暴」一詞所含薀的力量比「盾牌」要強大了許多。(此例引自安東尼.羅賓之「喚醒心中的巨人」。)

 

九、不同文化對禮貌需求之感受不同

 

  在英國一個火車站的自助餐館裡,有一位來自美國的女士獨自坐在一張餐桌的椅子上用餐。後來有一對英國夫婦走向這位女士的餐椅放下行李,在椅子上將大衣放好。男的問女的要吃什麼,然後就去取食物;那女的就坐下來面對這位美國太太。從頭到尾,那對夫婦的行動就好像這位美國太太不存在一般。接著這位英國太太點了一根香煙。而這位美國太太就站起身來,動作很跨張,很生氣的向四周張望,拿著餐盤,準備離開個位座位。當然,她是找不到別的空位的,否則這對英國夫婦就不會想坐到她的對面了。見了這位美國太太的動作與表情之後,英國太太就趕緊將香煙熄掉並向美國太太道歉。這一聲「抱歉」使美國太太知道對方示意知道她的存在,而感覺好一些。但接著英國先生回來之後,這一對又彼此說話、吃飯,好像美國太太不存在一樣。美國太太覺得這對夫婦非常的不禮貌且不友善。

 

  對美國人來說,要表示禮貌,當一個陌生人侵入他人的心理領域時,你必須開口說話,像上面所舉的例子,如果那對英國夫婦,一開始就說"Do you mind if we sit down?"或者說"Is anyone sitting here?"雖然很明顯的,沒有別人坐在那裡。這一句話,雖然很簡短,也很可能這句話之後彼此不再交談下去。但對方卻會因為認為你是懂禮貌的而能接受你侵入他的領域,而不會覺得受到冒犯。

 

  美國人的心理舒適領域距離較許多國家的人都大。因為他們注意獨立與隱私。當我們在公共場所不小心或不得已要侵入美國人的心理領域時,如走路太接近別人時一定要說話,如"Excuse me !"表示不得已或不小心侵犯了他的領域了。美國人期待這種用語來表示involvement,他們不希望被強迫接受他們不舒服的近距離。

 

  日本人的心理舒適距離比美國人要短的多。日本人所住的房間常用薄薄的紙門、紙牆分隔。兩個隔壁房間中的談話或其他的動作聲響常常都可以相互聽得很清楚。可是在隔壁的鄰居會裝得好像自己都完全沒聽到或不存在似的,以表示禮貌。如果隔壁的房門沒關,裡頭有人在談話,鄰房的客人走過時,會裝作沒人在房內一般,兩眼直視地往前走。而美國人就受不了這種情形。美國人會覺得,走得太接近別人的房門時,要出聲表示知道別人的存在,才是禮貌。

 

  中國人的民族性,基本上比較接近日本人的這一種。因此在美國,一般而言,也不常使用"Excuse me!",因為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已冒犯了他人了。

 

十、學習外語中的幽默

 

  我們談過不同語言中的溝通方式,有直接與間接的不同。同一種語言中也有直接與間接的差異。例如irony, sarcasm, and figures of speech就是英語中間接的表達方式。有一次系裡有一位同事和我討論一件事情。她問我說:「主任,對這件事情,您有沒有彈性?」我回答說:「我試試看。」接著我就在原地跳了三下,然後說:「你看,我的彈性還可以吧?」在場的人聽了都暴笑一陣子。這種間接的回答往往是幽默氣氛的來源。

 

  記得我們全家從美國回國後的第一學期,我們家千金,(不是萬金因為當時她只有國小二年級,体重較輕),有一天從學校回來後,對我說:「爸,你可不可以跟我們老師講,說我要換座位,我不敢和xxx坐在一起。」「為什麼?」我問她。「她很髒!」「會嗎?」我表示懷疑。「她告訴我,她爸爸有『勞斯.萊斯』」「So?」我追問原由。「如果她爸爸把lice傳給她,我又跟她坐在一起,她也會把lice傳給我啊!」我聽了之後就哈哈大笑。可是她不高興的說:「這有什麼好笑的?」然後我就解釋給她聽,在台灣人們說「勞斯.萊斯」是指英國製造的很名貴的汽車叫「Rolls Royce」而不是頭上長的虱子,louse, lice。各位聽聽看,「勞斯.萊斯」是不是聽起來比較像louse, lice呢?如果我們把「Rolls Royce」翻成「羅斯.羅易斯」或許這個誤會就不會產生了。

 

  有一位年輕漂亮的小姐拿了一張支票到銀行要兌現。櫃台後的出納員檢查過後,問道:"Can you identify yourself?"這位小姐遲疑了一下,然後從皮包裡拿出了一面小鏡子。她向鏡裡看了一會兒,然而微笑著說:"Yes, it's me all right."

 

  這個笑話的妙處在於identify yourself「証明是你本人」,一般是用証件來証明,而不是用實体或鏡子裡的「分身」來証明。

 

  在一所國中的國二化學課中,有一次老師問到「Tony,你說「水」的分子式是什麼?」Tony聽不懂什麼叫「分子式」,老師就說「the formula for waterTony就回答說「H-I-J-K-L-M-N-O」。老師聽了莫名其妙,就再問說「你是在哪裡學的?」Tony說我以前的老師告訴我「The formula for water is "H to O"。」顯然TonyH誤以為是H to O。事實上,這個詞發音雖很相近卻是不相同的。這則笑話使我們知道,即使不透過翻譯,在同一種語言之中,同音異義詞常容易使人產生誤解,當然有時候小誤解即是笑料的來源。

 

  有一位計程車司機問乘客說:"Do I make a left turn now?"乘客回答說"Right!"司機就往右轉。正轉到一半的時候,乘客發現不對,就說:"No, no, turn left!"司機不高興的說"But you said RIGHT"乘客說"I meant it's right for you to make a left

turn."這個誤會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同一個字有雙重(或多重)意義,又恰巧出現在容易誤解的前後文之間。這是屬於多重語意所引起的幽默。另一段和語意相關也和語法有關的幾個句子是:

 

Bread and butter is better than nothing.

 

Nothing is better than a happy life.

 

Then, bread and butter is better than a happy life.

 

這段話從文字的表層意思來看,不論是前題或結論都符合於邏輯上的遞演律。若甲比乙好,且乙比丙好,甲理當比丙好才對。然而其結論看起來卻很荒謬。其問題出在nothing這個字之上。

 

  在英文中,若只是文字的音、意所造成的幽默效果,我們外國人較容易掌握。如果牽涉到政治、宗教或其他與歷史、文化、人物,等有關的笑話,就必須要了解這個笑話背後的整個故事或典故,我們才能欣賞其妙處。當然這就得花更大的工夫做長期的努力才能做得到。與外國人交往,若能欣賞他們的笑話中之幽默,甚至能製造一些幽默的效果對促進彼此之情感交流是很有幫助的。接著要問大家參個問題。參個謎語,給各位猜:

 

Where do fish learn to swim?

 

What runs around a field but it never moves?

 

Why do the birds fly to the south in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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