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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比較語法的觀點來分析解說英譯中困難之所在[1]

摘要

語言學界認為中文是一種主旨語突顯(Topic-prominent)及具有篇章取向(Discourse-oriented)之語言;而英文則為一種主詞突顯(Subject-prominent)及具有句子取向(Sentence-oriented)的語言此兩種語言在語法上之明顯差異形成在翻譯時之特定的一些困難。本文以Li & Thompson(1976, 1982)的主旨鍊觀念和衍生語法(Generative Linguistics)之理論為基礎架構,舉一些常見的中英文句子為例,對其進行比對、分析、並說明其在語法方面的這些重大差異。旨在探討在英譯中時,因這些差異所可能產生的特定困難之所在,以及造成困難之原因。期待透過這些分析與了而能夠在翻譯時,能更精確的掌握原文之語意,減少誤譯之可能,進而能以恰當的中文表達出來。文中指出人類大腦工作記憶之限制、中文之篇章結構取向、以及其語序之左分支等現象是造成中文常需要將其語句主旨語化之主要原因。本文也分別舉例分析說明,這兩種語言的其他重要差異與造成翻譯困難之原因。

Abstract

Chinese is known as a topic-prominent or discourse-oriented language compared with English, which is subject-prominent and sentence-oriented. Clusters of grammatical differences can be found between these two types of languages. For example, Chinese is a left-branching language while English is a right-branching language. In addition, such phenomena as the frequent use of the topicalized construction, the pro-drop phenomenon, the lack of tense-aspect marking on the verb of a tensed clause, the lack of relative and expletive pronouns, and the non-occurrence of move-α from the d-structure to the s-structure, etc. in Chinese, were demonstrated to show the direct contrast to the non-occurrence of such phenomena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Based on Li and Thompson’s (1982) analysis of Chinese and the framework of Generative Linguistic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was aimed at identifying and analyzing these types of structures in Chinese against their equivalents in English, and at finding out and explaining in each case what causes the difficulty that occurs in the process of the 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It is hoped that some difficulty in translation may be reduced due to these analyses and explanations. One of the major findings in this paper is that the limited capacity of our working memory, the left-branching nature of the Chinese NP (i.e. arguments) and VP (i.e. predicate) modifiers in a clause, and the discourse orientation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frequent use of the topicalized construction in Chinese. Other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languages and difficulties in translation were also illustrated and explained with examples in this paper.

 

壹、前言

 

在翻譯時,譯者對兩種語言之字詞、句構、篇章之結構等語法知識以及對所譯文章之主題內容之熟悉程度,乃至於對其用語之典故、及遣詞造句之講究,都是決定譯作品質高下之重要因素。故翻譯是一種多重語言能力之綜合表現。也因此,我們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來探討它的技巧。而本文擬僅就比較語法的觀點來分析比對中英文這兩種語言。Li and Thompson (1976, 1982) 將中文稱為「主旨語突顯」(topic-prominent)的語言或者叫作具有「篇章取向」(discourse-oriented)的語言;而英文則為「主詞突顯」(subject-prominent),或者叫作具有「句子取向」(sentence-oriented)的語言[2]。這些差異會在翻譯時產生某些特定的困難。因此,本文之目的,是擬從比較語法的觀點來了解在英譯中的過程中,有哪些重要的中英語法差異會造成翻譯較為困難之處,進而期待透過對造成這些困難的原因之說明與瞭解,而尋找出可能減少這些困難的翻譯技巧。近年來語言學界大多以杭斯基(Chomsky)所創的衍生語法學派(Generative Linguistics)為架構來探討漢語的語法結構Huang (1992)以這個架構為基礎,針對促使中文主旨語特別突顯之條件及中英文在語法方面的重要差別作了分析與解釋。本文仍然是以這個架構為基礎加上Li & Thompson的主旨鍊觀念,來分析比較及解釋中英文的結構

本文分為九節,除了前言與結論之外,第二節介紹語言學界依據中文語法結構之特色對中文所作之類型定位,第三節討論英譯中時中文語法變化之多元現象,第四節說明加強語氣時在中英文所呈現之差異,第五節解說以中文之篇章取向應如何解讀英文之句子取向,第六節說明中英文修飾語左右分支所產生之差別及解釋造成中文主旨語化之可能原因,第七節分析對比兩種語言在語詞移動(Move α) 所在層次不同所造成之問題,第八節則對帶有關係子句之英文句子的翻譯方式作了示範與說明。

 

貳、主旨語突顯與主詞突顯的語言

 

根據Li and Thompson (1976, 1982)之說法,中文為主旨語突顯(topic-prominent)之語言。因此,句子(sentence)的概念不能完全適用於對中文語句之分析。他們提出了「主旨鍊」(topic chain)的說法,意即,中文在字、詞之上的單位是以主旨語(topic)為核心的語鍊(chain),而非句子。這是因為,在中文,我們平常所謂的「一個句子」實際上是以一個主旨語為「詞頭」(phrasal head)所引導出來的一串表達語,即「主旨鍊」。這種鍊如下(1)所示。

 

1. 中國,地方很大,土地很肥沃,人口眾多,我們都很喜歡。(Cited by Huang (1992: 81) from Huang, (1984))

 

我們勉強的說例(1)此「句」是一個句子。但若仔細分析。它可能是一個很複雜的句子,如(1a),也可能是數個(如英文句之)句子所組成,如(1b)

1.

a) China, the land of which is huge, the earth of which is fertile, the population of which is large, and which we all love very much.

b)中國的地方很大。中國的土地很肥沃。中國的人口眾多。我們都很喜歡中國。

“The land of China is huge; its earth is fertile; its population is large; we all love (it) very much.”

 

當然,(1a)看起來很奇怪,因為關係子句太多而不自然。若從(1b)的角度去看,其實它不只是一個「句子」而是由好幾個平行對等的句子所組成。但不論是(1a) (1b)都不是自然的中文表現方式,還不如(1)原有之主旨鍊來得自然。這就是為何英文之句子(sentence)的概念不適合用來描述中文語句的原因[3]

        若從語意的角度來看,一個句子通常是由一個主要命題(proposition)所組成[4]。英文之句子,除了以對等方式連接之句子外,幾乎都是一個句子包含一個主要命題。反之,在一個中文的語鍊之中,如(1b),我們常可以找到超過一個主要命題的現象,但卻沒有明確的連接用詞。當然我們也可以辯稱,這是因為我們省略了對等連接詞,或者這是因為中文缺乏關係代名詞卻有關係代名詞之用法。總之,這種難以分割區別之語串使我們認為英文之「句子」之結構的確不足以用來分析中文之語言結構。

隨著中文之語句結構之特色,其他和英文不同之語法結構也會一併出現。例如一句中之受詞、主詞或其他(如時間和地方副詞之)詞組常被挪抬至主旨語之位置;主詞和受詞被省略;時間觀念可從上下文而非動詞本身之變化顯示;沒有使用虛主詞之存在句型;和缺乏關係代名詞等。底下我們將分別討論這些中英文語法上之重要差異及如何在翻譯中顯示出這些差異,並嘗試從學理上去解說何以中文會有這些結構。

 

 

參、中文之主旨語突顯及句法多元現象

 

我們以底下(2)(3)(4)中的各個句子來說明中英文這兩種語言在語法上之一些差異。例(2)的英文是很常見且簡單的句子,但是翻譯成中文,卻可能有多達十幾種可能的變化[5]。在使用時,則須視上下文及使用之場合正式程度而作適當的選擇。在不涉及其他上下文之情況下,(2a)可能是最接近英文原文的翻譯。但是(2a)的主要子句是置於從屬子句之後,英文的原文則是主要子句在前,從屬子句在後。雖然英文的句型所允許兩種排序,但是還是以主要子句在前的語序較為基本常用。中文則相反,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從屬子句都是排在前面的,這是常態(unmarked structure)結構,這就是「從屬子句前置原則」。

 

a)      如果你看了那部電影,你一定會很喜歡它。

b)      如果i看了那部電影iiei一定會很喜歡eii

c)      i如果ei看了那部電影,一定會很喜歡。

d)     如果ei看了那部電影,i一定會很喜歡。

e)      i看了那部電影iiei 一定會很喜歡eii

f)       ei看了那部電影,i一定會很喜歡。

 

(2b)的例子告訴我們,在中文的語句中,如果上下文有足夠的訊息,一個句子的主詞及動詞常會被省略[6]。本句之主要子句的主詞及受詞同時都被省略了。這種情況在英文是不允許的[7]。這就是所謂的pro-drop現象。

(2c)中,條件句的主詞被挪抬到最前面主旨語的位置,即(topicalized),因此被置於「如果」之前。在(2d),則被移到後面主要子句的主詞位置。從(2d)我們知道,中文和英文相同,在某些條件下也允許代名詞的前置詞被後移的情形。在(2e)(2f),其連接詞「如果」被省略了。(2e)(2f)之差別在於前者的主詞「你」在前句;在後者,其主詞則在後句。在(2e)(2f)中,為何其主詞和受詞甚至於連接詞都可以被省略了呢?(在英文中從屬連接詞是不可以省略的)我們知道,在自然語言中,任何語詞之省略都必須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被省略的訊息必須要能夠從上下文中恢復[8]。但是(2e)(2f)之連接詞「如果」要怎麼恢復呢?以(2e)為例,因為前後兩句共用一個主詞和受詞,而且我們(以中文為母語者)會假定()這兩句是屬於同一個命題;()前句是重屬子句,即中文之「從屬子句前置原則」。因為這是中文的語法規範。我們所作的假設來自於(一)我們具有母語語法的知能(competence);(二)我們在閱讀或處理訊息時會本能的盡量去讀出有意義的訊息來(to make sense out of what we are processing)。

 

3.

a)      那部電影i,如果你看了ei,你一定會很喜歡ei

b)      那部電影,如果i看了,ei一定會很喜歡。

c)      那部電影,如果ei看了,i一定會很喜歡。

d)     那部電影,看了,一定會很喜歡。

e)      那部電影,看了,一定會很喜歡。

 

        在例(3)的句子中,受詞「那部電影」全都被挪抬到最前面的主旨語的位置上(topicalized)。從(3a)(3e)的變化使我們知道,主詞「你」的省略和挪移,與在(2c)(2d)的情況相似;而連接詞的省略也和(2e)(2f)的情況相似。

 

4.

a)      那部電影,你一定會很喜歡,如果你看了。

b)      那部電影,i一定會很喜歡,如果ei看了。

c)      ?那部電影,ei一定會很喜歡,如果i看了。

d)     *那部電影,一定會很喜歡,你看了。

e)      *那部電影,i一定會很喜歡,ei看了。

f)       你一定會很喜歡那部電影,如果你看了。

g)      i一定會很喜歡那部電影,如果ei看了。

h)      ?ei一定會很喜歡那部電影,如果i看了。

 

        (4)的句子和前面例(2)和例(3)的句子之主要差別是在,這種把從屬子句擺在主要子句之後的語序,在中文是較特別的(marked)結構(用法),比較少出現。在這種「特別」的情況下(即違反「從屬子句前置原則」),如果還要把主詞「」放在後句,如(4c),或省略連接詞,如(4d)(4e),則會使得句子更不自然了[9](4c)(4d) (4e)之不自然說明了中文之條件句(及其他之從屬子句)比較不適合出現在主要子句之後。雖然(4a)(4b)是可以接受的語序,但這兩個句子是比較特殊的(marked)用法。我們無法接受(4d)(4e)是因為被省略的連接詞,無法依據中文的常態語法原則而加以恢復,因為重屬子句在後不是中文的常態用法。這個現象顯示含從屬子句之中文語句,其主要子句屬於整個句子的詞頭(clausal head),而其從屬子句功能則為修飾整個主要子句(a modifier)。因此,這個結構符合中文的左分支(left-branching)基本結構取向。

主旨語的來源不限於一個句子中的主詞或受詞,地方副詞,如(5a),和時間副詞,如(5b),甚至是修飾主要動詞的副詞,如(5c),都可以被拿來當主旨語,而被挪移至最前面。

 

5.

a) 「台北」,即將會有一場令全世界矚目的時尚秀。

“There will be a fashion show in Taipei which is expected to catch the attention from the whole world.”

b) 「今年六月」,她剛拿到碩士學位。

“She just got her master’s degree this June.”

c) 「在那種情況下」,誰都很難保持冷靜。

“It is difficult for anyone to remain calm under such a circumstance.”

 

(5a)(5c)和其英文譯文的比較,我們又可以看見中英文的另兩項差異。(5a)的主要子句叫「存在句」。中文缺乏像英文中專用在存在句,並作虛主詞用的代名詞(expletive pronoun),即英文之there。因此,中文的存在句就沒有主詞。主詞的位置不是留空,就是以地方副詞,如(5a),或時間副詞,如(6a),來填補。同樣的,中文裡也沒有如(6b)中之英文常用來表示天氣的需主詞,即英文之it。中文雖然允許省略主詞和受詞,但是不可以沒有主旨語。而存在句是沒有主詞及受詞的句子,在沒有這兩種語詞可以被挪抬的情況下,地方或時間副詞就是最好的選擇了。遇到這種句型,中文都常用時間副詞來填補主詞的位置。

6.

a) 明天午後會有來陣雨。

There will be thunderstorms tomorrow afternoon.

b) 明天會是炎熱的的艷陽天。

It will be a hot sunny day tomorrow.

 

        我們再拿(5c)作更進一步的說明英譯中的順序,請看底下之例(7)。我們了解,當一個句子的主詞為一個命題(句子),即(propositional phrase or a clause)(如(7a)之引號「」內的部分),而其述詞又是一個形容詞時,((7a)之【】部分),在英文,則慣用虛主詞it來代替這個太複雜的主詞,( “for anyone to remain calm”),而把原先的主詞往後移;在中文,則比較複雜。在(7)中,我們先不看副詞片語「在那種情況下」。這個句子的主詞原是「要任何人保持冷靜」,而其述詞為「是困難的」(7a)。但是(7a)不是自然的中文表達方式,需再調整。經過挪移之後,當補語用的述詞「困難的」被放在主要子句的主詞和動詞之間,如(7b)

 

7. It is difficult for anyone to remain calm under such a circumstance.

a)「要任何人保持冷靜」是【困難的】

b) 任何人[困難的]i;保持冷靜,是ei

c) 誰都很難保持冷靜。

d) 在那種情況下,誰都很難保持冷靜。

e) 在那種情況下,黃金最受社會大眾歡迎。

 

然後再經修辭調整之後成為(7c)。最後再把修飾整個句子的副詞片語加到前面即完成整句(7d)(7d)告訴我們,中文的主旨化過程中,條件句或副詞片語,如「在那種情況下」,具有第一優先權。這是因為在中文修飾整個句子的副詞片語之功能和從屬子句相同,須排在主要子句之前。而在此之後,則分別為主要子句之受詞或主詞常被挪抬為主旨語,如(7c)之「誰」(任何人),或如(7e)之「黃金」。類(7)的句子,還有如be + impossible之例子,如(8)

 

8.

It is impossible for us to finish the report in a week.

a) 「要我們在一週之內完成這個報告」是不可能的。

b) 我們不可能i在一週之內完成這個報告ei

 

如前所述,要翻好像(8)這樣的句子,要有兩個步驟,()把主詞(整個命題句子)和述詞(形容詞)依序擺出來,如(8a)()把述詞中之形容詞放在主要子句之主詞「我們」和述詞「在一週之內完成這個報告」的中間,如(8b)所示。此處主要子句之述詞「不可能」之所以被移到「我們」之後是因為它的功能是在修飾(或限定)「在一週之內完成這個報告」這整個句子之主要訊息的。我們在下面第陸節會討論,中文之修飾語必須放在其被修飾的詞頭之緊鄰左側。此處(8b)即是遵守這個原則而形成的。至於此修飾語為何不擺在主詞「我們」之前以修飾整句呢?這仍是遵守中文語句這個相同原則而來。否則會被解釋為它是用來形容或限定主詞「我們」的。這個修飾語是complement,是形容詞,(7d)之「在那種情況下」不同。後者為一修釋整句之副詞(circumstantial adverbial),因此用法不同。

        對於這樣的句型較容易錯的是把它譯成(8a)這樣的中文句子。倒是從(8b)譯成英文時容易被譯成“*We are impossible to finish the report in a week”. 此處英文之錯誤是在於impossible被誤用來限定(修釋)主詞we,而(8b)原句的意思是要限定(修釋)整個命題“for us to finish the report in a week”的。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知道,中文是主旨語突顯,主詞、受詞及連接詞可以省略,以及從屬子句傾向前置的一種語言,即「左分支」語言(left-branching or head-final language)。這些特性和英文有明顯的差別。我們知道語句中被省略的訊息必須要能夠從上下文中恢復。中英文在這方面之主要差別是在於,英文的省略不能跨越句子(Clause)的範疇,而中文的省略則可以[10]。這也就是為何中文會被稱為具有篇章取向的原因之一。

 

 

肆、中英文強調語氣時的表達方式

 

底下例(9)的英文句子是 “It is… that” 強調語氣時所用的句型。其中文的相對表達方式,則分別由各句之下的中譯表現出來。英文的句法是用特殊結構It is… that來表示;而中文則是將擬加強語氣之部分擺在句尾,而且用「是」之後的部分來標示該被強調的部分。這又顯示中英文語句之方向性的差異。

 9.

a)We were supposed to meet Chi-Chi in the library at 6p.m.

我們原來預定下午六點在圖書館要和琪琪見面

b)      It is Chi-Chi that we were supposed to meet in the library at 6p.m.

我們原來預定下午六點在圖書館要見面的是琪琪

c)It is we that were supposed to meet Chi-Chi in the library at 6p.m.

原來預定下午六點在圖書館要和琪琪見面的是我們

d)     It is in the library that we were supposed to meet Chi-Chi at 6p.m.

我們原來預定下午六點要和琪琪見面的地點是在圖書館

e)It is at 6p.m. that we were supposed to meet Chi-Chi in the library.

我們原來預定在圖書館要和琪琪見面的時間是在下午六點

 

當英文的句子較長時,如例(10)要翻譯這種結構的句子就不容易了。前面提過,中文是左分支的語言,其要強化的部分會出現在句子的最()後方,這是正好與英文相反的位置。在技巧上是,()先將英文在沒有加強語氣情況下的中文譯出來;()下一步才將要強化的部分移到最右方的位置;()最後再加上修飾部分即完成。

10.

It is the vocabulary, instead of the structure, of a reading text that is predictive of the reading performance of advanced EFL learners.

對進階級程度的英文學習者之閱讀能力表現具有預測能力的,是文章的字彙而不是結構

 

步驟一:

文章的字彙,而不是結構,對進階級程度的英文學習者之閱讀能力表現具有預測能力的

步驟二:

對進階級程度的英文學習者之閱讀能力表現具有預測能力,文章的字彙,而不是結構

步驟三:

對進階級程度的英文學習者之閱讀能力表現具有預測能力文章的字彙,而不是結構

 

 

伍、「篇章取向」與「句子取向」所造成的差異

 

        我們前面提過,中文是一具「篇章取向」(discourse-oriented)的語言,因此上下文的訊息常被用來彌補省略某些用語或因動詞缺乏語尾變化所需之訊息。前面第參節之例(2)已經討論過,中文句子的主詞或受詞,可以因上下文之訊息具有還原語詞之功能,而加以省略。我們再舉例說明如果不能瞭解這種差別會造成何種誤解。例如在「老李說: 明天早上八點在這裡集合」這個句子中,老李所說的話沒有主詞。其主詞可以是「我們」也可以是「你們」。至於應用何者,其決定之因素在於說這句話者和聽話者之關係。如果說話者只是傳話的人,其主詞就是「你們」,如果他和聽話者是屬於同一團體中的一份子,就須選用「我們」這個語意。這就是所謂的「篇章取向」。在英文的相對語句中,(Lee said, “We/You will meet here at 8 o’clock tomorrow morning.”),其主詞是絕對不能少的。

 

此外,在英文中,我們可以區別時態以及條件子句和假設子句之動詞的變化,如(11a)(11b)(11c)中三句之動詞有明確的區別;但是在中文相對的句子中,這兩種句型是無法區別的。(11a)(11b)唯一的時間訊息來自於時間副詞「明天」,而(11c)若不加上「當時」兩字就無法顯示其為過去發生的事。若把「當時」兩字拿掉,(11c)的中文句子也可以用來表示這件事是在未來發生的。其時間之訊息全依賴條件子句提供,至於主要子句則完全沒有時間之訊息。英文是「句子取向」(sentence-oriented)的語言,很多訊息是在句子之內就自給自足了。

 

11.

a)      If I were there, I wouldn’t do it.

如果我在那兒,我不去做那件事

b)      If I am there tomorrow, I’ll help you.

如果我明天在那兒,我幫你

c)      If I had been there, I would have called the police immediately.

如果我(當時)在場 ,我立刻打電話給警察

 

12. to marry “結婚

 

a) I’m married. *“我結婚了

我是已婚的

b) I married her 15 years ago. Now I’m married.

十五年前我和她結婚,現在我是已婚的

 

在我們傳統的英文教學中,特別是在國中階段,對於英文生字或詞彙的介紹,都是直接給予中文的對應翻譯,如(11)。在高中的教材裡,單字部份則會增加英文的定義或注釋(definition)。然而,大多數的學習者仍會沿襲國中時期的生字學習方式,即著重記生字的中文翻譯,而非了解生字的定義或注釋。長期以記中文翻譯學習生字,而不以英文注釋英文(如英英字典所列的內容)之結果,造成對許多英文字的錯誤理解。在使用時,自然容易出錯,在翻譯時也容易譯出錯誤的結果,如上面例(12a)示,“I’m married”是表示目前的婚姻狀態,而非結婚的這件事何時發生。這句和“I married her”要能在中文翻譯中恰當的表達出來,如(12b)所示。

中文的時態和時貌表現方式和英文不同。中文是“analytic language”,英文是 “syntactic language”。因此,對於事件發生之時間,中文通常以上下文(discourse)直接用時間表達語(含條件子句)、或其他輔助詞,如「已經、正在、將會、過了、了」等來協助表達時間與時貌的變化,而一個句子的主要動詞(tensed verb)則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保持其原貌而不能改變。然而,在英文的語句裡,其相對的時態、語態概念,則是經由動詞本身的變化,或加上助動詞(havebe…等)來達成任務。因此,以中文為母語的英文學習者,對時態的變化之掌握,就比較困擾。以中文為母語的英文學習者常無法區別(13a)(13b)中之“be married”


 

13.

a) Frank was married when he met Julie.

Frank認識Julie之時,他是已婚之人

b) Frank and Julie are married, (not just friends.)

“FrankJulie是已婚夫妻,(不只是朋友而已)”

 (cf. ?FrankJulie結婚了,不只是朋友而已。)

 

如果句子長一點、多一點上下文之情境或加上時間副詞,或許容易區別(13a)13b)。否則,要把(13b) 的時間概念表現出來,即需用到「當時」兩字。

 

        同樣的,把(14a)譯成「我沒有出席(參加)該會議是因為我頭疼」,就沒有在字面上完全譯出該句的時間涵意。

 

14.

a) I didn’t go to the meeting because I had a headache.

b) I’m not going to the meeting because I’m having a headache.

 

然而(14a)的譯句若加上「當時沒有出席…」之「當時」兩個字有時又會不夠自然,因為要視上下文而定。(14b)則譯成「我不會出席參加那個會議,因為我頭疼」。其中的「會」或「將不會」已有表未來的語意。因此(14a)(14b),前者譯成「我沒有出席…」而後者卻譯成「(到時後) 我不會出席…」,這也能反應出時間的差別。

 

在類似的情況下,英文語尾的小變化很容易被忽略而誤譯。請看下面(15)之例子。

 

15.

a) The door of the store was open at 10.

在十點時那家店的門()是開著的

b) The door of the store opened at 10.

那家店在十點開門

c) The door of the store was opened at 10.

那家店的門十點就(被打)開了

 

在上面的例子中,“open”這個字的用法與意思的差別,從中文的譯文就知道是很明顯的。但是英文程度不夠的學習者就很難區分其差別之所在。在(15a)中的open是一個狀態形容詞(state adjective)所以譯成開著的;在(15b)中的open是一個改變狀態的動詞(change of state)而在(15c)中的open則是一個肇因動詞(causaltive verb)意味著有某人(agent)(作為)存在,而使門開了。再看下面的例子:

 

16.

a)      The shop closed at 10.

那家店十點關門(休息)”

b)      The shop was closed last week.

那家店上個星期歇業了

c)      The door of the shop was closed at 10.

那家店的門十點就關上了

d)  ?The shop was closed at 10.

 

(16a) 中的closed是一個改變狀態的動詞(change of state);(16b) 中的closed是一個從分詞演變而來的結果形容詞(resultative adjective);(16c) 中的closed則是一個肇因動詞(causaltive verb)意味著有某人(agent)(作為)存在而使門關了;而(16d)則有些不通了。

 

很多學習者會以為open close 這兩個字是意思和用法正好相反的兩個字而誤譯。因此比較(16c)(16d)就會知道(16d)是很不尋常的句子。除非這家店的主人很信風水算命的才會看時晨歇業。從對以上的例子之說明,我們發現要學英文時,最好不要一個一個單字的學,要一個一個命題的學。而這命題的性質,(NP, PP, VP, etc.)及完整程度,(完整的句子或有所省略)需視情境訊息的豐富程度而定。特別是在學動詞時,連其subcategorization and semantic restriction都要一起學起來[11],因為動詞是一個命題的核心。這才符合衍生語法觀念中之Projection Principle.

 

 

陸、中英文修飾語之語序(Word Order)不同所造成之問題

 

前面提過,中文在句子以內語詞之語法結構是「左分支」(left-branching or head-last)的,而英文是相反的「右分支」(right-branching or head-first)語言。因此,中文的詞頭(phrase head)常在右邊,而其修飾語則是在左方,而且中文的動詞及名詞修飾語,常分別緊鄰而置於其詞頭的左側,如(17)之中譯。英文則正好相反,不僅修飾語右置且其修飾動詞之片語常在句尾,而不一定是緊接在動詞之後,如(17)[12]

17.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influence of the family support on children’s learning from three different angles.

這篇論文從三個不同的角度說明家庭的支持對兒童學習的影響

 

18.

“UG is postulated as an explanation of how it is that learners come to know properties of grammar that go far beyond the input,…” (White, 2003:20)

 

a) “普遍語法是,對學習者如何知道「那遠超過其所輸入語料的」文法內涵所作的一種解釋,而提出的假設

 

如果我們完全依照中文的語序去翻譯這麼長的英文句子,會得到如上(18a)所示的句子,一個嚼句抝牙且難以理解的句子。 因此我們必須以分割抽譯方式將其修正如下:

 

b) “普遍語法是,對學習者如何知道文法內涵所作的一種解釋,而提出的假設;我們知道學習者所知道的文法內涵遠超過其所輸入語料

 

在英譯中時,我們常會將原英文較長之句子分割成為較短之數個句子。其原因是中英語法之差異以及人類大腦之短期記憶,(或叫工作記憶 (working memory))能力之限制,造成其在處理訊息時之限制,所造成的結果[13]。就英文句子的語序而言,除了簡短的單一語詞之修飾語之外,片語及子句等較長之修飾語都是在其所修飾語詞,(即詞頭)之右邊(或後面)一一加上去如(18)。這種詞頭先出現、先登錄(register)在工作記憶中、再加上修飾語之資訊處理方式,可以減輕大腦工作記憶之負擔。因為詞頭是後面一串訊息的共同核心,一旦核心被掌握之後即變成舊資訊(old information),其後面所加上的一大串新資訊(new information)就有所依附(attachment),而容易理解了。這詞頭在此的功能就如同中文之主旨語一般。

相反的,在大腦處理屬於左分支的中文語句時,如(18a)及(19),如果我們必須按照正常的中文語序,先處理及儲存一長串仍沒有共同核心的修飾語(如18a ),(此時資料必須暫時擺在短期記憶體上),再去找詞頭,因為這些修飾語還沒有共同的中心,是分散的資訊,若這串句子太長,等找到詞頭時,部分的資料已經從短期記憶中流失了。這樣的結構不利於我們頭腦對較長語句的理解。

 

19. 地方很大,土地很肥沃,人口眾多,最近幾年來經濟發展很快,富有的人越來越多的,對世界各國的影響越來越大的中國,我們都很喜歡。

 

20. 中國,地方很大,土地很肥沃,人口眾多,最近幾年來經濟發展很快,富有的人越來越多,對世界各國的影響越來越大,我們都很喜歡。

 

因此,我們可以用相同的道理來說明為何中文之主旨化語句是如此的常見,特別是在較長的語鍊之中,例如句(19)。中文既然是常由主旨語鍊(topic chain)所組成,一個主旨語鍊的共同詞頭(phrasal head)就是那個主旨語(topic)。在(19)中,在詞頭「中國」之前的六個語詞(語句)在語意層面是獨立分散的訊息,在頭腦的短期記憶中,要同時記住前面的六個獨立訊息,以便等待詞頭之出現,再作語意連結,會造成記憶的負擔。反之,在例句(20)中,主旨語「中國」就是整個語鍊的詞頭,如果詞頭先出現,(即被挪移至最前面),其餘的七個語詞(或語句)便有了共同的中心,以連結各個原本不相關的訊息,各個獨立訊息便已不再是散亂的。這樣我們的頭腦便比較容易在工作記憶體中理解了(processing)。這便是中文為什麼會在口語中,主旨語化如此常見的道理。拿句(19)和句(20)比,後者即較有提綱契領之功。這種主旨語化的語句所形成的結構,就如同將一堆複雜散亂的語串,以一個樹狀結構(tree structure)統合起來一樣。樹狀結構是一具有上下層次(hierarchy)及左右順序(linear order)的組織結構,是大自然與人類社會各種組織之共同模型的根本,也是最符合我們的大腦處理資訊與儲存資料的一種結構。由此我們知道,因為英文是右分支語言,即使語句很長也不需常用主旨化結構,而沒有像中文這樣難以解讀的情況。

 

柒、Move α的層次不同所造成的問題 

 

例句(21a)(21b)的結構常造成許多英文初學者的誤譯。造成誤譯的原因是對句中否定副詞的解讀有誤。以中文為母語者容易產生誤解,是因為習慣於從句子的表層結構去擷取語意。因為在中文的句子中,它的深層結構(d-structure)和表層結構(s-structure)通常是一致的。換句話說,從深層結構到表層結構之間,沒有產生語詞挪移(move α)的現象。例如,從直述句變成疑問句,如(22a22b),只要加上疑問詞和問號,而不像英文一般,須作其他語詞的移動。

 

21.

a) He didn’t marry her because of her money.

b) Margaret didn’t sell his car because she planned to move.

 

22.

a) 張三現在在家裡。

   “John is at home now”

b) 張三現在在哪裡?

   “Where is John now?”

 

但是英文句子的表層結構常可能和其深層結構不同。而我們要解讀英文句子時,其語意的產生,主要是奠基於其深層結構,而非表層結構[14]。英文句子的邏輯層面常和其表層結構有一段差距,這是我們容易誤解英文句子的原因之ㄧ。因此,(21a)的深層結構應如(23)而非(24)

23.png24.png

(24)中,否定副詞所管轄的範圍(scope)比較狹隘,僅止於動詞片語的部分。因此就產生把marry這個字否定掉的結果。但是在(23)中,其否定副詞所管轄的範圍較大,涵蓋其後(because of her money)的整個介詞片語。因而產生「不是因為」(not… because)的語意。其實because of her money是一個副詞子句的地位,因此需要將否定副詞提升到Specifier的位置才足以否定because of her money這個片語。

以邏輯符號來表示,(23)的語意可解讀為:

        ~(f (x, y) & g (z))

        Where f=marry, x=he, y=she, g= be because of, z=y’s money.

        Such that it is not the case that x marries y, and this is because of z.

 

(24)的語意則約為:

        f (x, y) & g(z)

        Where f=marry, x=he, y=she, g=be because of, z= y’s money.

        Such that x does not marry y, and this is because of z. 

 

另外,在解釋一個多重語意(ambiguous)之英文句子時,中英文之處理方式不同。在中文由表層結構即可分明,但是在英文卻須從深層結構才能較清楚的看出來。我們舉下面的句子為例來說明。

 

25.  He saw a dog in a van near his house.

 

例子(25)在英文本身即是具有多重語意的句子。其產生之原因有二個:()一個英文句子中,若其主要動詞之修飾語為介系詞片語時,常被置於句尾。當句尾有受詞時,該介系詞片語可以被解讀為動詞之修飾語,也可能被解讀為受詞之修飾語。因為介系詞片語既可修飾動詞,也可修飾名詞。()本句有兩個介系詞片語,每一個介系詞片語可以有兩種解讀,相乘的效應產生了多重的語意。

        在英文要解讀這種模糊的語意只能用直覺去體會,或透過樹狀結構圖來呈現每一種語意的深層結構。因此句子(25)的不同句意可由下面之樹狀結構圖來表示(其相對應的意思則分別在各圖底下以中文之譯文來表示)

26.png26b.png26c.png26d.png 

        我們從(26a)(26b)的中文譯意,可以明白的看到像例(25)這樣模菱兩可的語句,在中文則可以完全從其表層結構直接反應出來。因此,在(26a)中,「他」是在家附近看,而狗是在車子裡;(26b)是狗在車子裡,而車則在家附近。至於他在哪裡看並未說明;(26c)則將人和狗的位置分別表示出來,人是在車裡,而狗則是在他家附近的車外。

        我們平時若看見例(25)這樣的句子或許不會這麼細的去區別它的深層語意,但若要做較準確的翻譯,則必須透過這樣的解讀才可以瞭解真相。

 

27. 他在他家附近看見()一隻狗在箱型車裡。

 

雖然(27)是直接從(25)翻譯過來的句子,但由於中文語法之特色,如前所述,因沒有complementizer這樣的記號或用語,也缺乏虛主詞,因此(27)也可能被分析為如(28)的句子。

28.  Near his house, he saw a dog in a van

  →    Near his house, he found that a dog was in a van.

 

也就是如上箭頭所指的句子,把「一隻狗在車子裡」當作一個子句的結構來看待。這也符合中文語法的特性。即,中文的連綴動詞「是」(be),除非是在強調的語句裡,是常處於隱性狀態而不必呈現出來。

 

捌、含關係代名詞之相關句型

 

        底下(29a)(29b)的英文句子是帶有修飾主詞之關係子句的句子。(29a)的關係子句屬於限定用法,(29b)的關係子句則為非限定用法。對於限定用法之關係子句,在翻譯時,就如同常見之中文修飾語一般,將該子句置於其所修釋的詞頭之左側。但是,對於非限定用法之關係子句,在翻譯時,卻很難找到對等的方式。此時最恰當的用法似乎和英文句子的語序很一致,(請見(29b)之譯文)。然而(29b)之中文譯文原來是道地的主旨化的語串。即「他的哥哥」是主旨語,「在台北工作」和「是一家跨國公司的經理」則變成整個語串中兩個平行的用語。如果我們回顧本文第貳節例(1)的英文譯文(1a)和(1b),(1a)這種英文結構和(29b)相似。可見中文主旨語串似乎比較接近英文中之「連續非限定用法之關係子句」之句型。

29.

a. His brother who is working in Taipei is the manager of a multi-national company.

  “在台北工作的哥哥是一家跨國公司的經理。

b. His brother, who is working in Taipei, is the manager of a multi-national company.

  “他的哥哥在台北工作,是一家跨國公司的經理。

 

玖、結論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瞭解,透過對中英語法的分析比較,我們可以更精準的掌握這兩種語言因語法不同所造成之語意差別,因而減少誤譯之可能。此外本文也嘗試從各個實例的分析,來解釋在英文的語句中,因為從深層結構到表層結構有move α而有深層語意之解讀可能,也因而會呈現模菱兩可、多重語意、難以解讀之現象。我們也以實例分析說明了中文之主旨語突顯等常見的句型,以及造成這種主旨語突顯之可能理論依據。


[1]本文發表於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英語系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所舉辦之「第一屆英語教學、文學、語言學及翻譯教學研討會」。感謝陳瑩樺同學在文書處理方面之協助。

[2] 要將一種語言作完整無暇之分類不容易,有關語言分類的議題可參考Newmeyer (2000) 第六章之討論。

[3]為了方便行文,在底下的討論中,除非另有說明之處,我們仍以「句子」來稱呼中文的語句。

[4]從屬子或關係句也可以是一個命題,但是在整個句子之中,其語法功能僅限於支援或限定主要子句之用,而非獨立的命題。

[5] 在本文第六節對於產生中文主旨語化之原因另有說明。篇章結構法(text/discourse structure)以及功能語法(functional grammar)之相關概念可以解釋何時選用哪一個句子最恰當。有興趣者可參考Holliday (1994), Butt et al.(1998), Werth (1999)以及Leech and Svartvik (1994) 

[6]句子中,在省略之處,我們以e (empty category)來表示,同時以文字下標將所省略之空缺,即標示e之處,和其所省略之前置語詞之間,作指引連結(co-indexing)

[7] *Youi will certainly like that moveiiif  ei see eii.

[8] 在進行口語溝通時,除了上下對應之語言情境外,適當的非語言之情境也足以將省略的訊息恢復。這種訊息甚至包括談話者雙方共有之默契(The shared information presupposed by both interlocutors)。因此在口語溝通中省略的用語會更多。

[9] (4d)(4e)之所以不合語法是因為違反了theta criterion 因為缺乏連接詞,「那部電影,你一定會很喜歡」會被解讀為一個完整的句子。「你看了」或「看了」則被視為缺乏受詞,少了一個theta (θ) role的不完整句子。(4c)(4h)雖然仍然有連接詞,我們在解讀時,因預期從屬子句首先會出現,但是這兩句以非常態語序(marked order)出現,使我們將前半句判讀為單一完整的命題句子。可是若他們為單一完整的命題句子,卻又少了主詞「你」而違反了theta criterion,致使語句變得不自然。接著,雖然後面又出現從屬子句,可以彌補而使句子完整,但是我們頭腦必須重新判讀而使理解不順暢。

[10] 中文之省略不僅能跨越clause之範疇,還可以跨越 sentence之範疇,例如,甲:「你喜歡吃牛肉麵嗎?」乙:「喜歡e。」而英文則不允許這種省略。如,A: ”Do you like beef noodles?” B: *“I like e.”。當然我們也可以說英文之 “I do.”也是省略了整個動詞片語。但是此處是以Do-support來代替整個述語結構,而非如中文之省略受詞。

[11] 依據衍生語法的理論,subcategorization 是確定一個動詞該有多少個受詞,而semantic restriction則規範了動詞所選用的名詞是屬於那一類型的。詳見Radford(1997)之內容。

[12]語言中之左右分支(Branching)的差異是屬於語言參數(parameter)之一種,相關之文獻可以參考Radford(1997)Flynn (1996) 。此處必須說明分支之差別,主要是在於其修釋語的部分,而不是在於整個語句之主詞、動詞和受詞之語序上。對於後者中英文卻可以有相同的語序。

[13]心理學的研究顯示,人類大腦中短期記憶的容量是很有限的。一般而言,七個碼(bytes)為其上限。但是經過組織(chunking, or tree-structure organizing)後的訊息,會減少訊息原本的單位數量,因而使得記憶變得容易一些。例如,原來十碼(bytes)的手機電話號碼,經過分三段處理(chunking)之後,就會變成三碼(bytes)而比較容易記憶。

[14]當然,根據衍生語法的概念,要完整的解讀一個句子的語意,則必須在其邏輯層面(Logic Form)才能做到。

 

References

 

Butt, D., Fahey, R., Spinks, S. & Yallop, C. 1998. Using Functional Grammar: An Explorer’s Guide, (Revised ed.) Macquarie University, AU: National Centre for English Teaching and Research.

Flynn, S. 1996. A Parameter-setting approach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In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pp121-158, ed. by W. C. Ritchie and TEJ K. Bhatia. CA, USA: Academic Press.

Halliday, M. A. K. 1994.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2nd ed.) London: Edward Arnold.

Huang, C.T. Topic Prominence and Morphsyntactic Parameters in Chinese.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USA.  

Huang, C. T. James. 1984. On the Typology of Zero Anaphora. Language Research 20: 85-105.

Leech, G. and Svartvik, F. 1994. A Communicative Grammar of English, (2nd ed.) London: Longman.

Li, C. N. and Thompson, S. A. 1976. Subject and Topic: 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 In C. N. Li (ed.), Subject and Topic (pp. 457-489).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Li, C. N. and Thompson, S. A. 1982. Mandarin Chinese: A Functional Reference Grammar. Taipei: The Crane Publishing Company.

Newmeyer, F. J. 2000. Language Form and Language Function. MA, USA: The MIT Press.

Radford, A. 1997. Syntactic Theory and the Structure of English: A Minimalist Approa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Werth, P. 1999. Text Worlds: Representing Conceptual Space in Discourse. London: Longman.

White, L. 2003. On the Nature of Interlalnguage Representation: Universal Grammar in the Second Language. In The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ed. by Catherine. J. Doughty and Michael H. Long. MA, USA: Black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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